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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晓灵

发布时间:2019-07-02 来源:兰州文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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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晓灵,女,1963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1984年进入法院工作至今。曾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执行局长等职务,现任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政工科长。

  从事法院工作三十二年来,怀着对党和国家的忠诚、对人民司法事业的热爱,她扎根基层,在民事审判,执行和法院综合部门勤奋工作,以实际行动实现对法律事业与人生信仰的坚守。

  在民事审判岗位上,她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办案原则,讲究调解方法。她所承办的2000余件各类案件,调撤率达78%,判决的案件无一发回重审。她用真心、真情感化当事人,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最终实现案结事了,达到定纷止争的目的,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良好评价。在执法办案中她常说:一个人,一辈子也许只打一次官司,但影响却是一生一世的。工作上她认真、踏实、耐心、真诚,有着一副对待事业和对待群众的炽热心肠,办案中始终坚守群众利益为先的理念。工作作风好,业务素质强。无论在法院的哪个岗位,她都勤奋敬业,务实创新,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在执行工作岗位上,她雷厉风行,积极探索执行方法,讲究执行技巧,使西固区法院的执行案件执结率名列全市法院前茅,执行工作曾获得省法院的表彰。

  在法院综合部门工作中,她以服务审判、执行工作为理念,对同事关心爱护,对各项工作要求严谨,无论大事小情,都认真处理,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全面搞好服务。

  董晓灵同志一直秉承着“以情动人、以理感人、以法服人”的宗旨,在工作中坚持法、理、情的和谐交融,为她热爱的司法事业,为建设平安和谐社会,始终贡献着自己的力量。曾多次获得办案能手、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并在2013年1月获得全市政法系统首届“人民满意十佳法官’的光荣称号,2015年获得全市政法系统“十大政法人物”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