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鹏举,男,汉族,1989年8月28日出生,大学本科文化,中共党员,现任永登县公安局铁家台派出所社区民警。2015年6月入警,当年被永登县公安局评为年度先进个人和执法先进个人,2017年被评为永登县“美丽永登美丽人”。
魏鹏举同志从警以来爱岗敬业,积极进取,紧紧围绕“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社会稳定”的目标,落实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社区警务战略要求和公安机关“三项”建设目标,积极开展熟悉群众、巡逻防范、治安管理、信息收集和服务群众等工作,以社区为家,做群众所需,为群众排忧解难,社区警务工作开展的扎实有效,受到上级领导的高度评价和群众的称赞,甘肃日报、兰州日报、各大网站等新闻媒体曾宣传报道该同志的先进事迹,他所负责的东河沿村也先后被永登县评为和谐社区建设先进单位。
2016年7月30日,铁家台派出所接到青海省民和县李女士报警称,她和15岁的侄儿小鹏(化名)等人驱车前往门源县旅游,途径永登县连城镇东河沿村时,小鹏因琐事与家人怄气,趁大家不备跳下车,纵身跳入路旁湍急的大通河水中轻生,情况万分危急。警情就是命令,时间就是生命。接报后,在派出所领导组织和安排下,魏鹏举携带救生圈、喊话器、绳子等救援装备火速处警赶到现场,发现一名面庞稚气的男孩站在波浪翻滚的河水中,情绪异常激动,坚决拒绝上岸,并不住地向河中央走去,随时都有生命危险。危急关头,他和派出所其他2位民警奋不顾身、临危不惧,毫不犹豫地跳入冰冷湍急的大通河中,将救生圈套在男孩身上,再用绳子强行将其拉上岸。之后,经多方工作和他的耐心劝解,小鹏情绪逐渐平缓,放弃轻生念头。同时,他找来干净衣服让男孩换上,等小鹏情绪稳定后,又满心欢喜地同亲人踏上了旅程。
2016年8月28日16时许,铁家台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称,在永登县连成镇水磨沟口有两名儿童在大通河浅滩玩耍时,因上游骤降暴雨,河水急剧上涨,两名儿童被困在水中央,情况十分危急,接警后魏鹏举同志和另一名同事带好救援装备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情况比预计的更加紧急,河水在不断上涨,汹涌的大通河水眼看就要淹没浅滩区,此时河中的两名儿童也开始出现哭泣和情绪的不稳定,时间就是生命,在这紧急关头,他已经没有时间制定救援方案,然后他和同事手里各自拉着一根绳子,另一只手拿着一根长木棒试探着涉入齐腰深的冰冷河水中一步步艰难的向着被困的两名儿童靠近,到跟前后迅速就将两名儿童背起来朝岸边走去,这时河水已经涨到了他们的齐腰以上,而且背着被救儿童,使他们更加寸步难行,可是面对猛涨的河水,必须赶快离开,他们用尽全身的力气终于将两名儿童从河中间背了出来,当他们在岸边松口气的时候,回头一看,汹涌的大通河河水已经将浅滩全部淹没,看着这一幕,他们的心终于放下来了,然后赶来的两名儿童家人看到这一幕热泪盈眶,不断拉着他们的手激动不已,旁边的群众也一直高呼,这时他们将两名儿童安全交到他们家人的手中,并对在场的村民宣传相关防洪防汛安全知识,然后默默地离开。事后,现场的群众将救人的现场视频上传到网络,得到社会各界广泛赞誉和好评,同时受到上级领导的高度评价和甘肃日报、兰州日报、各大网站等新闻媒体对该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进一步诠释了我人民警察的正义形象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从警以来,魏鹏举同志始终践行一名人民警察的使命,不断加强基础实践学习,提升自身的各项业务,在工作中无怨无悔。做为一名人民警察,他时刻把群众当亲人,视工作为使命,家里的事再大,也是小事,人民群众的事再小,也是大事,从点点滴滴的小事做起,他以人民警察的敬业精神和对事业的执着,履行着一名普通民警的神圣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