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多明,男,中共党员,1985年10月出生于甘肃省永登县中川镇陈家井村一个农民家庭,2005年12月参加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就职于兰州新区商投集团路港公司。
2019年6月1日中午,曹多明在引大入秦东二干渠附近采摘玫瑰花蕾时听到附近有小孩的声音,前往查看情况后发现水中有一男童在奋力挣扎,眼看就要沉没水中,情况危急,来不及多想,他让周围群众拨打120的同时迅速脱衣跳入水中去抓被激流冲远的男孩。为避免男孩呛入更多水,曹多明将快要失去意识的男孩托举起来逆流而上,齐胸的急流和脚下的淤泥使他行动艰难,他边走边叫喊着向周围群众求助。最后,在周围群众的帮助下,曹多明拉着木棍成功将落水孩子送上了岸。
据了解,早在2011年,时任原武警交通第五支队六曼项目部工程计划科科长的曹多明在去工地进行检查时,遇到一名因车速过快导致翻车受伤的男子,当时男子的伤势较重,曹多明迅速将其送往医院,争取到了急救时间,男子经抢救后转危为安。曹多明也因见义勇为荣获三等功一次。
曹永明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先后在新疆、云南军营中摸爬滚打十二年之久,在部队这所大熔炉中不断锤炼自己,练就了吃苦耐劳、踏实肯干、乐于奉献的军人品格,在服役期间,因优秀表现,受到三次嘉奖和多次“优秀士兵”称号。
2006年3月因工作和训练表现突出,部队给予嘉奖。
同年6月参加骨干集训,在集训队期间,工作和训练比较突出,受到部队嘉奖一次。
2007年担任副班长一职,后代理因病住院的班长主持各项工作,因工作出色,被评为“优秀士兵”。
2008年5月在安徽培训学习期间,因表现较为突出,再次受到嘉奖。
2009年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年底被评为“优秀士兵”。2011年在工作中表现突出,获得三等功一次。
2018年10月,曹多明以“三级士官”身份被安置到兰州新区商投集团路港公司工作,此后,他全身心地投入到了地方建设之中。曹多明以一股拼搏奋进的实干精神,在工作中认真负责,勤勤恳恳,不怕苦累;在生活中,勤俭节约,团结同事,助人为乐,为人坦诚。获得了领导和同事的交口称赞。勇救落水儿童的事情发生后,曹多明并没有大肆宣扬,在他看来,这只是一次助人为乐的“举手之劳”,是他作为一名中共党员、一名退伍士兵应该做也必须做的事情。他说“我相信任何人看到(孩子落水)都会选择去救的”。
作为一名中共党员,曹多明积极践行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体现出敢担当、敢作为的榜样精神;作为一名退伍士兵,他坚决果敢,面对危险毫不退缩,践行着“退伍不褪色”的军人风采;作为一名员工,他本分做人、踏实做事,弘扬着商投集团路港公司“善作善成”的企业作风。
但行好事,莫忘初心。见义勇为历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当今时代更是呼唤这种精神。曹多明的英雄模范行为,正是我们这个社会的人心所向。
责任编辑:苏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