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与方式:
方式一:网页搜索兰州文明网,在“兰州市2023年第一季度兰州好人”专题页面进行投票。
方式二:关注文明兰州微信公众号“文明兰州”,在子栏目“票选活动”点击“兰州好人投票”跳转页面进行投票。
2.投票时间:2023年3月15日——2023年3月19日。
3.勾选候选人照片下方的方框,并在下方点击投票按钮提交投票。
4.根据活动规则,每个IP每天投票次数为1次,每次最多可投票数为10票,超过此限的投票,系统将视为无效。
5.经综合评议,投票结果与公示同期进行,评审会综合评审后确定名单,将在兰州日报、兰州晚报、兰州广电台、中国兰州网、兰州文明网正式发布。
注意事项:
1.同一IP、同一手机用户投票超过活动当日投票量上限的,超出的投票无效。
2.经活动网站后台技术监控,如发现采取技术手段进行网站刷票舞弊的,投票无效;对采用技术手段进行作弊的候选人,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入选资格。
3.投票截止日期结束后,将无法进行投票。
4.因投票人数众多,投票提交需要一定时间,请耐心等候,若失败请刷新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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